20世紀90年代以后,“國際移民的女性化”受到關注。在亞洲,隨著產油國以及新興工業國家的崛起,中間階層開始雇傭來自發展中國家的再生產勞動者,引發了女性的跨國流動。由此亞洲女性的內部出現了分化,不僅出現了外國女性家務勞動者、照顧勞動者,也涌現出了大量的外籍新娘。在日本,由于農村“家”制度的殘存、女性教育程度的提高、結婚觀念的變化等,女性對農村男性尤其是長男望而卻步,農村男性的“結婚困難”問題明顯。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婚姻中介與日本政府聯手從東亞及東南亞國家迎娶外籍新娘,被稱為“亞洲新娘”的日本農村新娘應運而生,嫁到日本農村的中國女性就是這個群體的一部分。
自20世紀70年代開始,中國女性不斷嫁入日本,目前是日本男性最大的跨國婚姻締結對象。2000年以后平均每年有1萬多名女性嫁到日本。2009年中日跨國婚姻數量達到頂峰,當年有12733名中國籍新娘。2011年東日本大地震后數量開始減少。即便如此,每年仍有6000名左右。2015年中國籍新娘為5730人,占日本外籍新娘的38.7%。保守估計,從1970年至今,至少有22萬中國女性通過結婚的方式移民到了日本,其中70%~80%嫁到了農村。
在日本的中國籍新娘有以下特征。一是年齡跨度大,分布在20~55歲之間。二是既有初婚者也有再婚者,后者居多而且有孩子(與中國前夫的孩子)需要撫養。三是學歷低、收入不穩定。很多女性原本是國有工廠的職工,下崗后生活不穩定。四是通過出國改變生活現狀的意愿強烈。由于有婚史、孩子等原因,在國內不容易找到合適的再婚對象。作為母親她們迫切希望通過移民改變貧困的現狀,尤其是改善孩子的生活水平。盡管移民道路充滿著未知,她們依然選擇面對挑戰。五是大多數女性在完全不懂日語甚至連最基本的意思溝通都做不到的情況下,通過婚姻中介,在極短時間內與日本丈夫相親閃婚。與丈夫沒有任何的感情基礎,婚姻的“商品化”性質明顯。
國內關于中日跨國婚姻的研究傾向于將其定位為問題婚姻,例如,由于中日文化的差異、生活習慣的不同使得中日跨國婚姻問題頻發,離婚率居高不下,家庭暴力愈演愈烈,惡性犯罪案件層出不窮?!皢栴}取向”的研究范式過于強調和放大跨國婚姻存在的問題,這不但在無形中模糊了跨國婚姻家庭的實態,而且弱化了家庭成員的存在,忽視了中國新娘在婚姻中的真實生活。在家庭關系中,夫妻關系建立在婚姻基礎之上,親子關系、兄弟關系建立在血緣關系之上,但是媳婦作為外人與夫家不存在以上兩種關系,所以媳婦與夫家的關系及其在夫家的地位一直以來備受關注。近年來,國內很多研究指出,女性尤其是農村女性在婆媳關系上出現了青年婦女奪權、家庭地位崛起等現象。某種程度上,嫁到日本農村的中國新娘在國內是“不被看見”的存在,她們在日本夫家的家庭地位如何?這是本文要回答的問題。
一、文獻回顧:日本農村外籍新娘的家庭地位
早期關于跨國婚姻的研究主要從接收國的立場考察外籍新娘,把她們建構成了“受害者”的形象。宿谷京子認為,嫁到日本農村家庭的菲律賓新娘不論吃飯還是泡澡都是最后的,與摩拳擦掌等待外籍新娘到來的日本婆婆共同居住是外籍新娘悲劇的開始,她們在夫家是弱勢的存在。例如,在遺產繼承上處于不利地位、被夫家防備、被夫家有意或者無意的歧視等。同時,由于外籍新娘與日本丈夫在經濟、社會等方面的不相稱,她們被單方面地要求同化到日本家庭和社會中。此外,由于跨國婚姻是在中介的斡旋下短時間內成婚,外籍新娘的文化被否定,生活細節也被過度地要求“日本人化”,她們在家庭和社區中受到雙重排斥。夫家不理解并無視外籍新娘的母國文化,婆婆在家庭中處于絕對支配地位,原本減輕個人壓力的“家庭”變成了“沖突的地方、不平等實踐的場所”。對于日本家庭而言,外籍新娘只是夫家想要的媳婦而已。
關于日本的中國新娘研究,以2000年為分水嶺。在此之前,她們一直被歸類在“亞洲新娘”這個大群體中,無法清楚地看到其真實的生活狀態。賽漢卓娜第一次將中國新娘從“亞洲新娘”中分離出來,認為嫁到日本城市郊區的中國女性從嫁入夫家的那一刻開始就被催促趕緊成為“農村媳婦”。一部分女性在嫁到日本后,還沒來得及習慣日本的飲食就被迫要記住日本料理的做法,對農業勞動也是如此,她們被婆家希望成為勞動力盡早務農。盡管賽漢卓娜將中國新娘作為獨立的研究對象展開研究,但是在家庭地位的討論上,她承襲了以往研究中外籍新娘“弱者”的視角,沒有突破“亞洲新娘”帶來的先入為主的刻板印象。將原本標記在“亞洲新娘”身上“弱者”“受害者”等被邊緣化的標簽復制到了中國新娘身上。
二戰后,日本傳統的“家”制度在法律上被廢除,農村家庭經歷了從傳統的“家”向現代家庭的轉變,如家庭小規?;?、核心家庭形態一般化。家庭從“制度家庭”轉向“夫妻家庭”,而且后者的意識形態被普及,城市家庭的生活方式實質性地滲透到了農村。在農村家庭中個體成員的自由追求得到尊重,在生活空間、生活時間和家計(即家庭開支)方面出現了性別和代際分化,呈現出多樣的生活方式交相輝映。在經濟合理主義的原則下,被集體侵犯的個人物理空間、精神領域、經濟權力被認知、被確定下來,個體家庭成員的活動領域逐漸擴大,家庭對于個人的約束力下降。日本農村的家庭結構、家庭關系發生了不可逆的、質的變化。然而,以往關于農村中日跨國婚姻的研究忽視了日本農村家庭的這些動態變化,沒有將其引入到討論中,而是依然將跨國婚姻家庭設定為農村的傳統家庭。在這樣的前提下分析中國新娘的家庭地位顯然具有一定局限性,所以有必要重新討論。
二、理論框架:個體化、女性的家庭地位
(一)個體化理論
鮑曼、吉登斯和貝克是個體化理論的主要代表者。鮑曼將個體化定義為對某一“社會現實”的可選擇性(也包括可消除性)增強,是從社會規范中解放的過程。吉登斯認為,個體化的進程與生活政治緊密聯系在一起,選擇、自我實現是個體化的核心內容。貝克認為,個人能夠主宰自己的命運,可以從自身出發找到自己行為的能力并不斷提高這種能力。個體在歷史上第一次成為社會再生產的基本單位,沒有確定的集體身份,而是必須通過選擇和決定來體現出某一身份。閻云翔認為,吉登斯所謂的“去傳統化”(detraditionalization)或貝克所謂的脫嵌(disembedment)是指個體日益從外在的社會約束中脫離出來,這些約束包括整體的文化傳統和其中包含的一些特殊范疇,例如家庭、血緣關系和階級地位。起源于西方的個體化理論被廣泛應用于家庭等研究領域。唐燦認為,在個體化視角下家庭研究的焦點從家庭整體轉向了個別成員,家庭成員從家庭中剝離出來,他們各自在家庭中“去傳統化”的主體性“被看見”。個體不再是為了家庭的延續與整體利益而活,而是遵循“為自己而活”。
山田昌宏將家庭個體化分為“家庭框架內的個體化”和“家庭本質的個體化”,前者指家庭關系不可選擇、不可解除的情況下,家庭形態、規范、行動等選擇的可能性變大。后者指家庭關系本身可選擇、可解除,是否結婚、選擇怎樣的婚姻關系、解除家庭關系由個人選擇,完全依賴于個人意志。根據山田的分類,選擇跟誰結婚或者結婚對象的國籍、是否戀愛結婚等屬于“家庭本質的個體化”。從配偶選擇上看,中日跨國婚姻的雙方來自不同國家,這打破了同質婚的規范。從婚姻性質上看,中日跨國婚姻“買賣”的婚姻性質區別于一般意義上的婚姻。所以,從家庭成立上說,日本農村的中日跨國婚姻本身就是“去傳統化”“脫嵌”的表現,是婚姻雙方自由設定家庭成員范圍的體現。換言之,個體化理論對中日跨國婚姻是有解釋力的。但是,筆者無意討論中日跨國婚姻如何作為家庭個體化的形式而存在,即“家庭本質的個體化”。筆者旨在個體化視角下考察“家庭框架內的個體化”,即在跨國婚姻關系不解除的情況下,聚焦成員個體考察中日跨國婚姻家庭的樣態。
沈奕斐認為,個體化進程使婦女從“為他人而活”變為“為自己而活”,女性必須像個體一樣生活下去。不僅被允許有“自己的行為”,而且被要求“有自己的行為”。在個體化的視角下,女性不再被埋沒于家庭中而是“個體”的存在,擁有主體性和自主性。中國女性通過結婚的方式移民日本,這個行為本身就是她們“為自己而活”的個體化行為。那么,婚后作為家庭成員,她們如何展現主體性?中日跨國婚姻家庭“框架內的個體化”是什么形態,筆者將在下文詳細展開分析。
(二)女性的家庭地位
劉啟明認為,婦女的家庭地位是一個多元概念,主要包括女性在家庭中的威望和權力。單藝斌將女性家庭地位分為自主地位、決策地位、支配地位。關于農村女性的家庭地位,女性外出就業、家庭資源的分配、社會交往、生活觀念等被作為重要指標。縱觀以往研究,女性家庭地位的衡量標準并未統一,但是家庭權力一直是重點討論的內容,尤其是家庭決策權、自主權等。鑒于此,筆者將日常的家庭決策權作為衡量中國新娘在夫家家庭地位的指標之一。如前所述,日本農村的中日跨國婚姻是為了解決農村男性的結婚難問題,那么,中國新娘在多大程度上被夫家要求履行妻子、媳婦、母親等家庭再生產角色以及她們在多大程度上回應夫家,能側面反映她們的家庭地位。因此,筆者將家庭角色作為考察中國新娘家庭地位的指標之一。此外,由于中國新娘的外國人身份以及來自“南方”發展中國家,加上高額的中介費用,她們往往被認為是“買”來的,包括公婆在內的夫家成員對她們的態度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她們的家庭地位。綜上,筆者從日常家庭決策、家庭角色、夫家對中國新娘的態度三方面考察她們的家庭地位。
龔繼紅、范成杰認為,既有研究將目光過多地投向夫妻間橫向的婦女家庭地位,而較少關注縱向的婦女家庭地位,這使得對婦女家庭地位的研究積累存在明顯的非均衡性。家庭領域的婦女地位以其他家庭成員為參照系,既應該有相對于橫向的代內關系如妻子與丈夫的比較,也應該有相對于縱向的代際關系如兒媳與婆婆的比較,還應該有婦女作為家庭成員個體在家庭總權益格局中與其他所有家庭成員的比較。在日本農村“家”制度的規范下,大多數中國新娘婚后與公婆共同居住組成了直系主干家庭。因此,本文中中國新娘的家庭地位不但指橫向的代內地位也指縱向的代際地位,同時還指相對于夫家其他成員例如小姑等的總體地位。
三、研究方法與調查情況
筆者采用生命故事的分析方法,生命故事是個人對生活經歷中的體驗和經驗的敘述。以訪談者的提問為契機,敘述者和訪談者在“此時、此刻”的關系中,選擇對自己來說有一定含義的事情進行講述。通過對現實生命故事的敘述,不僅可以實時分析生命經歷也可以解析原因和機制等相關的具體問題。作為方法論,生命故事在很多情況下被運用在少數群體、被歧視群體、犯罪群體的研究中,其目的在于批判既有的社會學知識和假說,加深對社會制度的矛盾和社會變動過程復雜性的理解。生命故事雖然是個體經歷的展示,但個體經歷大抵受到社區或者整個社會經歷的影響,從這點來說,生命故事更重視社會事實。中國新娘作為跨國移民在國籍、性別、階層等多維度的交叉下,不但在主流社會中是少數群體的存在,同時也被淹沒于“亞洲新娘”的群體中,她們的生活世界沒有被細致地探討。從方法論的適用范圍來說,生命故事的研究方法適用于討論她們在日本的生活現狀。櫻井厚認為,生命故事方法論存在敘述者記憶模糊或者撒謊的缺點,作為研究者要承認這些缺點存在的可能性。為了克服這些缺點,明確特定的社會事實需要通過很多敘述者的生命故事進行確認。此外,研究者要“有技巧地篩選”,這需要研究者長期追蹤研究對象,深入參與觀察,不僅觀察研究對象還要觀察她們的家庭成員或者故鄉。
筆者從2009年開始至新冠疫情爆發之前,一直在日本兵庫縣T地區對當地的中國新娘進行訪談。每年都到當地進行三四次調查,2015年和2016年暑假分別在當地居住一個多月,新冠疫情爆發后一直堅持線上訪談。10多年間訪談了40多位中國新娘。中國新娘為了學習日語會參加當地的國際交流協會、非營利組織(NPO)的日語學習班,大部分訪談對象通過學習班的志愿者老師介紹認識,也有一部分通過訪談對象介紹,即通過滾雪球方式認識。筆者在10多年的時間里,與中國新娘通過微信、電話等方式始終保持聯系,在被允許的情況下進入她們的家庭或者單位參與觀察,必要時充當翻譯幫助她們解決一些問題,與訪談對象建立了穩定的信賴關系。除了中國新娘本人,筆者還對她們的日語老師進行了訪談以深入了解情況,同時到她們的中國家鄉、娘家進行了實地調查。訪談內容涉及移民過程、夫家的人口構成、婚后的工作和生活等。
茲納涅茨基認為,從具體的事例中抽取本質特征將其一般化,只要本質一致,即使事例眾多表現出的特征也具有相似性。筆者從40多位訪談對象中選取4人,她們在年齡段、職業、家庭、生命歷程等方面具有代表性,通過對她們生命故事的分析可展示中國新娘這一群體在夫家的家庭地位。
四、四個案例:中國新娘的生命故事
(一)AD:高中學歷,41歲移民日本,有婚史
我原本在中國的國有企業工廠上班,下崗后迫于生計到日本研修了3年。研修結束回國后發現丈夫出軌就離婚了。因為在日本生活過,將來想讓孩子在日本生活,對我來說,除了結婚沒有其他來日本的途徑,就在朋友的介紹下來了日本。
第一次與丈夫見面時,他就告訴我說家里不寬敞尤其院子很小。當時我沒有太在意,來了之后發現,房子面積小的讓我吃驚。公公3年前去世了,從那以后丈夫與婆婆住在一起。我來之前一直不知道要與婆婆住一起。我以前在中國結過婚,有與婆婆相處的經歷,知道其中的難處。這次好不容易來了日本,想過安靜的生活,不想與婆婆住一起,一起住肯定會出問題。當時剛來沒有辦法就一起住了3個月。在這3個月中,我每天都小心謹慎避免出錯。因為語言不通,婆婆無論講什么我都聽不懂,只能通過表情與眼神來猜測婆婆的意思。幸運的是婆婆很和藹,總是笑臉相迎。即使這樣我也不想住一起,語言不通、習慣也不一樣,剛開始我覺得婆婆會忍耐我,但是等到不能忍耐的時候就會發生爭吵,這是我不想看到的。所以,我一直想盡早與婆婆分開。盡管我知道周圍大多數中國媳婦都跟公婆一起住,而且日本人的家庭也是這樣,但是我不想。后來我與丈夫商量,以房子小為理由搬了出去。婆婆沒有反對,她從不強迫或者干涉我們的生活。
我開始工作之后,就和丈夫商量把女兒接到了日本,丈夫沒有反對。他和婆婆也沒要求我生孩子。我不需要干農活,丈夫和婆婆也沒要求我干。丈夫不會做飯,家里的飯都是我做,其實挺累的,我白天上一天的班,回家還得做飯。丈夫從來不過問我的收入,都是我自己保管。家里的開銷他會給我生活費,平時家里買東西之類的,他從來不干涉我。
(二)CH:初中學歷,41歲移民日本,有婚史
我三姐通過婚姻中介嫁到名古屋后,她在日本找了中介把我介紹給了現在的丈夫。因為一直沒學會日語,我也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公婆的年齡都很大了,我來了之后一直在家里照顧他們。我們與公婆住在一個院子里,但房子是分開的。平時我與婆婆一起準備晚餐,公公和丈夫不會做飯,他們從來不進廚房。我們在各自的廚房做好后,他們到我們這兒來一起吃。丈夫每天去公司上班,中午不在家里吃午飯。白天只有我和公婆在家,午飯公婆自己吃,我單獨吃。中午偶爾也做新的飯菜,如果做了我就拿到公婆那兒和他們一起吃。平時與公婆的交流不多,只是在吃晚飯的時候碰面,白天基本上不見面。
婆婆是傳統的日本女性,吃飯時公公只要不先吃,她自己絕不先動飯菜,而且婆婆只吃放在眼前的飯菜,即使有喜歡吃的她也不伸手去夾,我注意到這個事情后就經常給她夾菜。婆婆總是笑瞇瞇地跟我說“謝謝”。來日本已經3年了,我一次都沒去過公婆的房間,不太想去?,F在我打掃家里的院子,之前都是婆婆打掃。打掃完后每次問婆婆“這樣可以嗎”,婆婆都笑著回復“可以”,不會提別的要求。我平時只打掃我和丈夫的屋子,不打掃公婆的房間,公婆從來沒要求我打掃。如果公婆提出來,我也會打掃。婆婆從來沒對我說不滿或者埋怨之類的話。我從來沒有被公婆斥責過,但他們也從來沒有表揚過我。
丈夫每月給我一些錢讓我用于家里的日常開銷。公公喜歡吃魚和面包,我每次去超市時都會買。我喜歡吃螃蟹,每當螃蟹上市時公公也會經常買回來。家里有一點農田,丈夫完全不管,都是公公在弄,也不需要我幫忙。我平時的生活挺自在,沒人約束我。我和丈夫沒有孩子,公婆從不提生育的事情,他們從來不干涉我們。
(三)ZS:高中學歷,40歲移民日本,有婚史
我在中國離婚后通過中介與丈夫結婚,之后就來了日本。結婚前對丈夫的經濟狀況完全不了解,來了之后才知道丈夫是借債跟我結的婚。丈夫是長男,公公幾年前去世了。丈夫一直與婆婆住在一起,平時都是我照顧婆婆。因為完全不懂日本的家庭習慣,婚后我希望婆婆能教我一些,但婆婆卻什么都沒教。剛嫁到日本時,小姑每天趾高氣昂地對我說干這干那,當時因為不懂日語,小姑說的事情完全記不住。直到現在,家務都是按照我的意愿來做的。婆婆沒有對我指手畫腳,但讓我不能忍受的是每次我打掃完后,婆婆就再重新打掃一遍。比如我剛打掃完廚房,婆婆就會拿著掃帚再打掃一遍。我覺得這種無聲的做法比大聲吵架還讓我難過,但我不能在婆婆發聲之前先發制人。我覺得小姑和婆婆是瞧不上我的。剛來日本時,小姑說婆婆喜歡吃點心要經常買給她吃。我每次外出買東西時都會買回來,婆婆總是一個人吃,從來不說“你也一起吃”或者“謝謝”之類的話。
為了還債改善家里的生活,我從去年開始在賓館的廚房打工。正好那個時候婆婆下半身半身不遂。既然婆婆這樣對我,我也沒猶豫就把她送到養老院了,反正每月國家會發護理補貼。我沒有因為要照顧她而放棄工作,每天照常上班,下午4點下班回家做飯。
我來日本之前,婆婆已經因為年齡大不能出去買東西了。丈夫白天在外工作沒有時間做飯,他也不會做飯,家里的東西都是小姑去買。當然丈夫會支付小姑費用。但是后來我發現,即使小姑什么也不買,丈夫依然給她錢,這讓我感覺不可思議。小姑已經不是小孩子了,為什么還要給她零花錢。婆婆與我們住一起,按理說小姑應該向我們支付婆婆的生活費,她不僅不給還從丈夫那兒拿錢。我為了來日本也從親戚那里借了錢,丈夫也有貸款,家里的經濟狀況并不富裕。后來我要求小姑支付婆婆的生活費,因為她沒和婆婆住一起,而且平時都是我照顧婆婆。我來之前婆婆的存折都是小姑保管,我才是家里的媳婦,家里的財務應該由我掌握,小姑沒有保管婆婆存折的理由。我跟小姑進行了交涉,后來存折就由我保管了。丈夫不喜歡孩子,他從來沒要求我生育,婆婆和小姑也從來沒有提。
(四)YK:高中學歷,38歲移民日本,有婚史
我在日本研修結束后,回國與中國丈夫辦了離婚手續。與日本前夫是中介介紹認識的,因為和前夫、前婆婆之間有很多家庭矛盾就離家出走了,之后就到當地的酒吧工作。與現在的日本丈夫是在工作的酒吧認識的,結婚后我把與中國前夫的孩子接到了日本。
之前與公婆住得很近,但沒住一起。我不喜歡與公婆同住,半年前家里發生火災房子全燒了,與丈夫商量后就搬到公婆那了。公婆都是很和藹的人,因為工作,我晚上一般都是深夜甚至早上才回家,所以起得很晚。婆婆會準備早飯,洗衣服等家務也都是婆婆做。只有周末我才偶爾做飯。婆婆平時沒有任何怨言。因為住在一起,所以我才有時間專心工作,不用考慮家里的事情。丈夫很喜歡中國文化,公公也對中國感興趣。雖然我在日本是第二次結婚,但是婆家并沒有抵觸,對我和孩子都很好。
以前家里有農地都是公公弄,現在沒有了。我不想再生孩子了,想工作賺錢,丈夫和公婆從來沒有強求我。我現在賺的錢,丈夫從來不過問,家里的開支都是從他和公公的退休金里出。平時家里缺什么我也會買,周末出去吃飯我偶爾也會付錢。
五、結果分析:中國新娘的家庭地位
基于前述中國新娘的生命故事,以下在個體化的框架下考察中國新娘的家庭地位,具體從日常決策、家庭角色、夫家的態度三個維度展開。
(一)日常決策中展現“自我”
日本大部分農村地區的傳統是長男繼承家業、與父母共同居住并贍養父母。在性別分工的社會規范下,照顧老人往往由女性承擔,所以長男的妻子婚后照顧公婆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事情。日本沒有關于跨國婚姻家庭中主干家庭占比的全國性統計數據。石川認為,在秋田縣和山形縣,外籍新娘與公婆的同居率分別是28.4%、22.6%,遠超過日本本國人結婚的家庭3.9%。筆者調查發現,T地區的中國新娘大部分遵從日本傳統,婚后與公婆共同居住,與公婆分開居住的是少數。然而,正是這部分少數讓我們窺視到了中國新娘在夫家的家庭地位,AD就是典型的代表。
在前文AD的事例中,如她所言“盡管我知道周圍大多數中國媳婦都跟公婆一起住,而且日本人的家庭也是這樣,但是我不想(住一起)”。AD的態度不僅與日本農村的家庭規范相悖,而且也不符合中日跨國婚姻的初衷。畢竟中國新娘是作為家庭再生產的勞動力被迎娶進門,她們被期待照顧公婆,而照顧的前提首先要與父輩共同居住。然而,AD因為在中國有過婚姻經歷,她深知與婆婆相處的難處,來到日本后希望逃離麻煩的婆媳關系開始新的生活。不但如此,她也意識到與婆婆的關系不是單純的代際關系,其中更夾雜著復雜的中日文化差異。因此,在短暫的共同居住后,AD沒有妥協直接提出了分居。這樣的結果讓我們注意到了兩點。第一,中國新娘在日常的家庭決策上敢于說出自己的意見并付諸行動。即使自己的想法不符合日本家庭傳統,為了清凈地生活她們會按照自己的意愿沖破規范的約束。這是中國新娘作為個體不妥協、掌控自己生活的體現。第二,在家庭事務上,中國新娘在夫家擁有一定的決策權。從AD成功與婆婆分居可以看出,她得到了丈夫的支持。女性對家庭資源的擁有和控制程度,以及對家庭重大事務決策的發言權被認為是女性家庭地位的體現。盡管與公婆是否共同居住并不屬于家庭資源,尤其對于城市家庭來說,這只是家庭成員對居住形態的選擇,但是對于老齡化嚴重的日本農村來說,子輩與父輩是否共同居住意味著家中老人的日常生活是否有人照顧,家庭再生產是否能夠被維系。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是可以和家庭經濟權相匹敵的重要家庭事項。在這樣的事項上AD擁有自由裁量權,可以說夫家給予了中國新娘一定的決策權。
除了家庭居住形態的選擇,在日常消費上中國新娘也沒有受到夫家的約束。筆者要強調的是,不僅丈夫不會約束她們,父輩也沒有干涉她們。即使中國新娘作為全職主婦沒有收入時,丈夫也會容許她們支配一定的家庭開支。從CH的口述可知,因為日語能力欠佳,她一直沒有出去工作,但是家中的日常購物等消費都由她決定。長谷川昭彥認為,在農村即使父輩與子輩共同居住也沒有看到傳統父權制的權威,在農業管理、飲食、家計方面子輩單獨決定和行動,這是一種個體指向性的“直系分居家庭”。在傳統的日本農村家庭,男性家長總管家庭收入進行日常開銷的分配,但是,20世紀70年代之后,在農村父輩和子輩經濟相互獨立的“個體指向性家庭”逐漸出現。筆者調查發現,這種個體指向也已然滲透到了農村的跨國婚姻家庭,即便媳婦是外國人,父輩也鮮少對子輩的生活指手畫腳。這種農村家庭的個體化傾向給中國新娘帶來了在日常決策中展現“自我”的空間。
(二)創造規范外的家庭角色
法耶爾在考察嫁到日本的菲律賓新娘后認為,即使她們在外從事有償的工作也被要求成為家里完美的主婦。但是從前文中國新娘的生命故事可知,這似乎并不完全適用于中國女性。例如,YK并沒有家庭優先而是更多地關注自己的工作,在日常生活上是婆婆在照顧她。按照日本農村的家庭傳統,YK嫁入夫家之后從家務中解放出來的應該是婆婆,但是YK不但沒有被公婆強求做家務,而且從“婆婆準備早餐”中可以看出,她幾乎與婆婆處于平等地位,甚至更夸張地說,她比婆婆的地位還要高。因為母親為年幼的女兒準備餐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但是婆婆給成年的媳婦每天早上準備早餐,這是婆媳角色反轉、與傳統和習慣相悖的。另外從表1可知,與現任丈夫的婚姻是YK的第三次婚姻,而且她還帶著一個孩子。從一般常理來說,她在家里的地位相對低下的可能性較高,但現實卻并非如此。切爾林認為,在個體化進程中規范不再先于個體行為,而是被個體行動不斷定義和改變。大部分中國新娘在嫁入夫家后,雖然履行著照顧老人、承擔家務等傳統角色,但她們并沒有墨守成規,而是在很大程度上根據自己的需要改變著家庭傳統,創造著規范外的角色。當然,并不是所有的中日跨國家庭都如YK家那樣由婆婆照顧媳婦,但總體而言,中國新娘并沒有如以往研究所述被夫家強迫履行家庭責任,她們只是履行著她們認知中的責任,如CH也只打掃她和丈夫的房間而沒有打掃公婆的房間。
沈奕斐認為,從“為他人而活”到“為自己而活”是個體化進程中的一個特征,也是女性個體化的核心,但這一過程并非是自然而然的而是充滿了各種話語體系的沖突、協商。通過前文ZS“既然婆婆這樣對我,我也沒猶豫就把她送到養老院……我沒有因為要照顧她而放棄外出工作,每天照常上班”的所述可知,并不是中國新娘的付出都會得到夫家的承認。當她們意識到這點后,不會委曲求全或者忍耐,而是當機立斷選擇放棄,她們會反抗強加給自己的媳婦角色。此外,通過ZS從小姑那里成功奪回經濟權也可看出,中國新娘不但對自己是家中女主人的角色有著清楚的定位和認知,而且當她的角色權利受到損害時,會通過強硬的態勢進行交涉。這些都是中國新娘創造規范外角色的個體化實踐。
佐藤隆夫認為,日本農村的跨國婚姻是“社會婚姻”而非“個人婚姻”,其本質在于維系家庭和村落的再生產,而再生產中最重要的就是生育。作為外籍新娘,原本夫家最希望她們履行的是生育角色。但在調查中發現,中國新娘的生育率并不高,這與嫁到當地的越南、柬埔寨、緬甸等東南亞新娘相比尤為明顯,而這也是中國新娘創造規范外角色的又一體現。筆者認為,主要受三方面因素影響。第一是年齡。日本男性和中國新娘在結婚時都已不是婚育適齡期,從表1可知雙方的年齡多在40歲以上,尤其是日本男性年齡偏高。第二是中國新娘的生育意愿不高。前文提到,中國新娘多是再婚者且已育有孩子,這是中國新娘獨有的特征。加上年齡因素,她們在生育方面的積極性并不高。第三是子輩夫妻的生活自由度高。通過前文中國新娘的口述可知,在中日跨國婚姻家庭里,即使涉及到家庭傳承的子孫問題,父輩也沒有干涉子輩的決定。
(三)夫家“去傳統化”的態度
最后,從夫家對中國新娘的態度看她們的家庭地位,主要有以下三種類型。
1.歡迎型??鐕橐鲋小袄仙倥洹笔浅R姷哪J?,中日跨國婚姻也多是如此。筆者調查發現,選擇跨國婚姻的日本男性年齡多介于40~50歲,這樣的年齡段在日本找到配偶的可能性很小。如果沒有中國女性,他們可能終生都無法結婚。在公婆看來,中國女性與娶不到媳婦的兒子結婚,對他們來說是“恩情”,公婆愛屋及烏也會對中國新娘愛護有加。如前文所述,YK的婆婆反過來照顧媳婦也是高興的,或者公婆給CH買喜歡吃的螃蟹,這些都說明夫家歡迎她們的到來。對夫家而言,中國女性愿意嫁到家里是值得感謝的。
2.保持距離型。前述提到AD與婆婆分居,CH在家里只打掃自己和丈夫的房間而沒有被強求打掃公婆的房間,以及各個家庭對于中國新娘生育的不干預等事例足以說明夫家成員尊重中國新娘個人意愿的態度。之所以不干涉是為了避免發生矛盾,這其實也是夫家與中國新娘保持距離的表現。
3.讓步型。日本是一個有著強烈族群歸屬的國家,強調族群的同質性和民族的單一性。家庭作為社會單位,與其他組織相比具有排他性,在農村尤其如此。作為外來移民的中國新娘在進入家庭這一私領域后,不被輕易接受、被防范甚至排斥是典型的日本民族性的體現。但是通過ZS的生命故事可以看出,即便婆婆和小姑等夫家成員對中國新娘不滿,但最終還是逐漸承認了她們作為媳婦的家庭地位,這足以說明夫家會慢慢做出讓步。
總之,雖然夫家對中國新娘的態度各異,但基本上采取了懷柔甚至是讓步的“去傳統化”態度,這樣的態度其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她們在夫家絕不是純粹的“弱者”。
六、結語
(一)“一席之地”
武田里子認為,以往研究及新聞報道都是描述日本丈夫及親屬強迫外籍新娘履行傳統家庭義務的圖景,但也可以看到,通過日常生活的互動產生的相互包容、家庭關系的深化。通過武田的論述可以看到,外籍新娘在夫家家庭地位稍許改善的信號。筆者將研究對象限定于嫁到日本農村的中國新娘,通過研究發現,她們并非像以往研究中描繪的單純的“受害者”或“弱者”形象。從日常決策來看,夫家尊重她們的意愿,容許她們掌握一定的裁量權。從家庭角色看,她們不但創造著規范外的家庭角色,而且當自己的角色權利受到侵害時會大膽地反抗、交涉,即使在最被期待的生育角色上也沒有最大限度地回應夫家。從夫家對她們的態度看,歡迎、保持距離、讓步等“去傳統化”的態度無論哪種都沒有看到精神矍鑠、摩拳擦掌等待新娘到來的婆婆??傊谙鄬﹂]塞的日本農村,沒有看到中國新娘“像保姆一樣被使喚”。她們在很大程度上按照自己的意志和規劃,努力“為自己而活”,相較于以往研究中“被邊緣化”的“亞洲新娘”,可以說中國新娘在夫家擁有“一席之地”。
(二)跨國婚姻家庭的“個體化”
家庭的個體化論成為日本家庭社會學的關鍵詞是在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而日本農村跨國婚姻的數量也是從這一時期開始逐漸增加的。學界對于日本家庭,尤其是農村家庭的變化研究投入了大量精力,但卻忽視了農村跨國婚姻家庭的變化。通過前文分析發現,日本農村家庭的個體化傾向已然滲透到了農村的中日跨國婚姻家庭中,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首先,中國新娘的家庭地位得到改善。早期跨國婚姻研究中“弱弱的”中國新娘已然不再,這一方面是她們發揮主體性、踐行“為自己而活”的結果,另一方面是因為夫家成員尤其是公婆的老齡化。調查發現,中日跨國婚姻家庭中公婆的老齡化嚴重,基本上都是后期高齡者。因此,即使想擺出家長的姿態其身體條件也不允許,反而生活的各方面需要中國新娘的照顧,這在無形中為中國新娘家庭地位的改善提供了空間。
其次,代際空間拉大。很多中日跨國婚姻家庭雖然在居住形態上維持著直系家庭共同居住的傳統,但是代際關系卻發生了質的變化。傳統的家長權威明顯減弱,父輩對子輩的干預減少,甚至在關系到家庭延續的生育問題上也完全尊重子輩的選擇。子輩在生活上擁有很大的自主權,代際空間拉大。
再次,再生產勞動的重心發生轉移。中國新娘在家庭中的再生產角色可以解構為三部分,即年邁父母的照顧者、丈夫的日常陪伴者、下一代生育的擔當者。在20世紀80年代跨國婚姻發生之初,外籍新娘的主要責任是為農村家庭生育下一代,這比作為媳婦照顧父母的責任更重要。但是中日農村跨國婚姻存在一個不可忽視的社會事實,即婚姻雙方都是高齡結婚。這有著重要的意涵,一方面于日本男性而言,對女性的生育期待低于照顧期待。結婚目的從獲得下一代變成了單純地追求人生伴侶,照顧他們的日常起居和老后生活。另一方面,丈夫們的高齡化意味著公婆的老齡化,這給中國新娘提出了明確的照顧要求。也就是說,雖然同樣是為了家庭再生產,與早期的跨國婚姻相比,現在的跨國婚姻其再生產的內容從生育第一位變成了照顧第一位,重心發生了轉移。
綜上所述,本文考察了遠嫁日本農村的中國新娘在夫家的家庭地位,通過對中國新娘10多年的追蹤訪談獲得了第一手數據,展示了她們真實的生活樣態。在理論層面,筆者將“個體化”理論引入中日跨國婚姻研究中,說明并驗證了該理論對跨國婚姻的適用性,擴大了其作為理論框架的使用范圍。具體而言,個體化理論對跨國婚姻的有效性體現在兩方面。一是能夠從配偶的選擇上對跨國婚姻的成立做出解釋。外籍新娘和夫家突破同質婚的規范選擇外籍配偶,自由地設定家庭成員范圍,這本身就是婚姻個體化的體現。二是能夠解釋跨國婚姻家庭的樣態。首先,個體化理論可以以“個體”的外籍新娘為分析單位,展現她們在新環境中自我主適、自我改適的主體性和自主性。其次,個體化理論可以聚焦外籍新娘的夫家,展現夫家“去傳統化”的表現,與此同時,也能呈現跨國婚姻家庭中父輩和子輩之間自律的代際關系??傊瑐€體化理論對于跨國婚姻的解釋力不僅在于跨國婚姻成立本身,即跨國婚姻的形式,更能覆蓋到跨國婚姻家庭的實質,即跨國婚姻家庭的樣態。正是從這兩方面筆者將個體化理論拓展到了跨國婚姻的研究領域,這是理論層面的一個重要貢獻。
摘自:胡源源:《“一席之地”:當代日本農村中國新娘的家庭地位考察》,《華僑華人歷史研究》2025年第1期。注釋從略,如有需要請參見原文。